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关于开展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结题的通知
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有关单位、各区教科研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管理,推广课题研究成果,现将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标准
课题负责人对照申报书中预期成果的约定,其数量和质量达到原约定成果,方可申请结题。
二、材料要求
提交的课题材料包括:课题研究报告;主要成果(论文、著作等);课题变更申请表(若无变更的,无须提供);结题验收申请表。
(一)研究报告
每项课题必须提交一份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1.5万字。内容包括:课题提出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和过程;研究结论及其取得的社会效益;研究创新之处;研究不足及展望等。
(二)主要成果
提交课题组公开发表的论文(内容与课题高度相关)的首页、版权页、目录页和正文的复印件,著作的原件。
研究报告、课题变更申请表(若无变更,无须提供)和主要成果3项材料装订成册(封面用软皮平装),第1页应为材料目录和页码,以便于评审时阅读。著作的原件直接提交。
(三)验收申请书
验收申请书原件1式3份,由本人签名,并由所在单位、区教科研机构盖章后提交。
以上报送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资料袋装好,将《验收申请书》封面打印贴于袋的正面。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请自行留底。纸质材料请于2019年12月30日前提交至越秀区中山四路172号广州市教育研究院905室,其电子文档以“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命名,并发送至秘书处邮箱gzjyfzyj@163.com。
(四)其他
教育政策研究课题原则上不采用通讯验收方式结题;会议验收结题,需征得我院同意,并提前报送完整的结题材料和会议活动方案(包括会议地点、时间、专家人选、议程等)。
附件:1.广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研究报告参考框架
2.广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验收申请书
广州市教育研究院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