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中职教研活动管理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全市中职教研活动管理的若干意见

 

为加强我市中职教研活动的组织与管理,提高教研活动的实效性和有效性,更好地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印发的《“十二五”广州市中小学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中关于“教研培训”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室关于全市教研活动的相关要求以及中职学校的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12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在中职各学科(专业)教研会组织的全市教研活动中逐步推行电子考勤管理,并对做好教研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等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教研活动的组织

1.学科(专业)教研会及常规教研活动的时间安排。中职教研部所设的德育(含法律事务)、语文与文秘、数学与物理、英语(含商务英语)、体育、机械、医护与化学、建筑与园林、电子与电气、信息技术、幼儿教育、财经与商贸、旅游和艺术设计等14个学科(专业)教研会每学期定期举行的全市常规教研活动时间分别安排在第481216周的星期四下午(语文、数学和英语三学科)或星期五下午(其他学科或专业);不定期举行的专项教研活动时间则由各学科(专业)教研会根据实际确定,并通知相关学校和教师。

2.各学科(专业)教研会开展的教研活动,包括定期举行的常规教研活动和不定期举行的专项教研活动。对于常规教研活动,要坚持面向全体、明确主题、统一内容的原则,使常规教研活动成为展示、交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提高教学水平和教研能力的平台;对于专项教研活动,要突出研究问题的针对性,坚持以教研专题为中心、以专题教研任务的有效完成为目标,组织、指导相关教师开展研究。

3.各学科(专业)教研会要坚持面向教学实践,服务学校、服务教师,积极探索多样化的教研方式,如提高集中教研的互动性、开展基于网络的教研和指导教师开展自主教研等方式,扩大教研活动的参与面,提高教研活动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4.学校要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全市教研活动,为教师参与活动提供支持和便利。学校有关部门在开学初,要对每学期全校教师参加全市教研活动进行统筹协调,在教师教学任务的安排以及排课等方面,综合考虑教师参与全市教研活动的因素,尽可能在相关学科(专业)的常规教研时间不安排教学任务或其他事务。

5.学校有关部门要根据各学科(专业)教研会每学期的教研活动安排,组织相关教研负责人进行学习,并结合学校实际,确定校本教研的活动方案,确保校本教研与全市教研相互补充、协调和促进。

二、加强教研活动的管理

6.教研学分的认定。根据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的规定,教师全年参加5次或以上全市教研活动并能够完成教研活动所布置任务的教师,由相关教研会给予学分认定。

7.加强教研活动的管理。各学科(专业)教研会要加强对教师参加教研活动的考勤管理,并对教师完成教研活动情况给予及时的评价与反馈。

8.成立相关教研中心组,满足各学科教师的教研需求。由于目前中职教研的14个学科(专业)教研会未能完全满足中职学校所有学科(专业)教师的教研需求,中职教研部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在与学科或专业相近的教研会成立中心组,并由中心组研究、组织教研活动。此类教研活动,要探索集中教研与自主教研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集中教研的主要内容是中职教育教学的理论与实践、教学竞赛及成果展示等;自主教研则由教师个人根据自身教学专业成长的需要,制定教研活动计划,经学校教研部门和相关中心组同意后,实施的个性化的教研活动。

 三、做好教研活动的信息发布

9.建立教研活动的信息发布制度。各学科(专业)教研会要于每学期第二周前在学科教研网页发布学期教研工作计划及教研活动安排;每次教研活动举办前一周,要通过市教研室网站、学科教研会网页发布具体的活动安排。

10. 各学科(专业)教研会要对教师参与教研活动的考勤信息及时进行统计,并于每年630日和1230前,以学校为单位将每学期教师参加教研活动的统计结果反馈至相应教研科组。

 

 

广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ww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