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市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

    工作进展情况小结

   自申报实验区以来,我市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稳步推进该项工作,进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2014 年 8 月,成立了由市教育局局长罗树人任组长,黎国勇副局长、郭永章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教育局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的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统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的具体任务、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实施实验项目的组织、研究、指导和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在从化市教育局教研室设工作组,由教研室曾锦棉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和工作组组长,负责具体工作。

   二、制订工作方案

   2014 年 9 月,组织了市镇教研员、中小学校长代表召开研讨会,充分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确定了实验的项目内容。对照广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指标基本框架(试行)”,继承我市近十年开展中小学生学业质量评价探索的经验和做法,在进一步完善和整合我市现行基于义务教育学科学业质量评价标准的学业质量评价、学科质量抽测、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测评等评价项目的基础上,借鉴兄弟区市对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绿色评价的先进做法和经验,融合国家“中小学生核心素养”的研究成果,因地制宜,结合从化实际,构建以学业发展过程水平、兴趣特长潜能等方面的从化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部分指标体系框架”。

   2014-2015年小学四年级语文质量监测总体报告初拟了实验项目的评价指标细则,收集了学校相关的评价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阳光评价指标框架,在学习和领会《广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工作方案》精神的基础上,参考“广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指标框架”的意见和开展实验工作的建议,制定了《从化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工作实验方案》,并下发到各教育指导中心和中小学。

   三、加强宣传,组织学习

   为了让各中小学更深入了解该项工作,我市通过《从化教育信息网》、全市教学工作会议等多种途径宣传《从化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工作实验方案》,并要求各中小学组织教师学习《实验方案》,务求令该项工作深入人心,形成共识,从而令实验工作顺利开展。

   四、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通过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了从化七中、神岗中学、流溪小学、禾仓小学、岭南小学 5 所学校为我市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实验学校,通过以点带面的策略,稳步推进我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工作。根据各实验学校的办学特色,结合我市拟定的实验项目的评价指标细则,开展相关实验研究工作,进一步完善各实验学校的评价体系,从而为我市开展“阳光评价”改革实验工作提供成功案例。其中,我市流溪小学以“博善教育”为特色,在“品行”、“艺术素养”等多方面开展评价实验研究,禾仓小学以“和雅文化”为特色,在“写字”、“阅读”、“习规”、“礼貌”等方面开展评价实验研究。

   五、存在问题及下阶段工作计划

   存在主要的问题是对指标的评价方法不是特别清晰,对观测点还没有形成更好的操作建议,还有实验学校的申报不够积极下阶段的工作主要是通过不同的形式,去引进和开发评价工具,使之更科学、更具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