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制广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指标体系 调研工作汇总

   根据我市贯彻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附件 1),申报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的工作项目,2013 年 11 月 13 日下午由江东副局长主持召开的基础教育处、督导室、思想政治教育处、体卫艺处、教研室等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就研制广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体系(以下简称“阳光评价体系”)问题听取了市教研室的汇报并进行了讨论,现根据会议讨论结果修改形成本材料。

一、研制工作的前期准备

本项工作在江东副局长直接领导下进行,今年 8 月 28 日江东副局长、基础教育处、督导室领导听取了市教研室汇报我市贯彻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的设想后,正式启动本项工作。两个多月以来,在基础教育处黄大谷副处长和教研室黄宪主任的具体组织下,主要做了如下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申报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的通知》 附件 2),9 月 15 日完成并经广东省教育厅推荐(附件

3)向教育部上交了我市申报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的实验方案(附件 4)。

   10 月 9—11 日,由黄宪主任和黄大谷副处长率领市教研室全体教研员前往上海,考察上海市实施“绿色评价”的做法和经验,听取了上海市教委教研室徐淀芳主任关于上海开展学业质量评价改革的经验与思考的介绍以及上海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负责人汪茂华作的“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绿色评价指标评价改革”的专题报告,全面了解了对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出台产生重要影响的上海市评价改革的经验,同时就相关问题交换了意见。期间,还分别到了上海格致中学、上海实验小学、静安区教育学院附属学校进行考察,了解了上海中小学开展绿色评价改革的具体操作与效果。

   11 月 5 日上午,广州市教研室召开研制广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指标体系专题研讨会,市教育局基教处崔萍处长、黄大谷副处长和天河区教研室、白云区教育发展中心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就研制广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指标体系的价值取向、具体操作、团队组建等问题作了探讨与梳理。

   11 月 12 日,市教研室召集各区、县级市教研室主任在对从化市教研室进行集体调研视导后,进行了一个下午的专题研讨,了解了目前各区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现状,收集了部分区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的方案,充分听取了各区对研制广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和建议。

   二、关于研制广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指标体系工作的思

考与建议

   (一)关于研制阳光评价指标体系的价值取向通过学习教育部文件和上海市的实践经验,大家比较一致的共识是,构建广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体系,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不是简单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而是通过对学生全面发展各方面指标和相关性因素,以及学生学习成长过程的评价,达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学校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因此,在评价的目的上,一定要改变过去突出区分鉴别功能的评价理念,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和评价观,树立“评价是一种服务”的理念,不能单纯以成绩好坏评价学生,不能单纯以升学率高低评价学校,通过评价改进教育教学,促进学生发展、学校发展和区域教育的发展。

   (二)关于阳光评价体系的指标项

   1、首先要界定以学生为主体表征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内涵和外延,这直接关系到如何设计选择评价内容和具体的指标。上海市绿色评价目前也仅仅是评价中小学生的学业质量以及影响这些学业质量的相关性因素,据此设计了 10 项指标。教育部五个方面 20 个要素的评价指标框架则是评价学生的全面发展状况,既关注学业水平,又关注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既关注共同基础,又关注兴趣特长;既关注学习结果,又关注学习过程和效益。显然,教育部评价指标体系的外延要比上海市绿色评价指标的外延大。

   2、广州市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应该根据教育部文件的精神,借鉴上海经验,充分继承和整合广州市在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方面的既有的经验、优势和成熟做法,构建具有广州特色的阳光评价体系。特别是一定要对“阳光”二字的内涵和外延界定清楚,如“阳光评价沐浴成长”,“阳光评价透明公开”等等,令人一看就知道是广州特色,体现广州的创新做法。

   3、既然评价的目的是促进学生和学校的全面可持续发展,阳光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就不应该是增量改革,不能增加学生和学校的负担,不能再做加法,另起炉灶,而是存量改革,是整合、优化和创新。比如,我市前期进行的义务教育阶段 17 个学科学业质量评价标准的研制以及实施取得的成果,就可以直接在学生的学业评价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所需要做的就是通过修改完善,使现有的学业质量评价标准与新的阳光评价指标加以衔接和整体融合。再如,我市原来进行的学校德育工作绩效评估和学生体质健康评价,均应该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纳入新的阳光评价指标体系中,有机融合。

   4、作为广州这样一个国家中心城市,制定的阳光评价指标体系应该比教育部的框架更具体更有操作性,比如对各项指标在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表征、对各项指标的解释、评价方法和工具的说明等,应该更明确,而不能太模糊、太原则性。上海对 10 项评价指标的解释及其操作建议就相对比较明确,值得借鉴。此外,为了保证评价的公平性,纳入阳光评价体系的指标应该是学校和学生常规的任务内容,对于部分要求允许在一定时期分别先后达成的目标是否纳入指标体系要慎重研究。

   5、按照市、区、校三级主体在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中各自承担的职责,阳光评价体系的指标框架由市统一制定,并根据教育部文件关于评价不针对学生个体,最后的结果也不反映学生的个体素质和个体差异的规定,由市统一组织对区县一级进行评价,由区县统一组织对学校进行评价。

   (三)关于阳光评价结果的表达

   教育部文件明确规定,改变过去强调甄别和简单分等定级的做法,坚持以评价促发展,推动中小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出特色。所以,在评价结果的呈现上,不针对学生个体,不得组织面向全体学生的县级及以上的统考统测。评价结果的表达是分项给出评价结论,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市对区、区对学校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报告。

   (四)关于阳光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推进

   1、组织领导。由市教育局领导与统筹,相关处室协同配合推进,市教研室负责具体实施,区县教育行政和教研部门、基层学校代表、高校学术机构专家广泛参与。阳光评价指标体系的出台应该是广泛发扬民主、凝聚共识、集思广益、科学论证的结果。

   2、组建团队。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市教研室具体牵头,组建若干个项目工作组,由综合组负责研制定评价体系指标框架,若干个项目小组分别负责细化评价指标、开发评价工具、组织评价试点实施等工作。

   3、推进步骤。坚持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原则,首先,在市一级层面尽快设计制定阳光评价体系的内容及指标解释,以及相应的评价工具和方法建议,并邀请专家进行论证。其次,在各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市选择几个区(县)进行试点,借鉴上海的经验,形成对区域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报告;同时在学校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区选择若干所学校进行试点,给出以校为本的综合评价报告。再次,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实施,以年度为单位,分别形成全市、各区县和学校三个层面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报告。

   4、突破难点。目前实施的难点是某些非学业水平(比如品德、身心发展、兴趣特长、学习动机等)方面的评价,需要制作科学的测量工具和采用正确的评价方法,这是专业性很强、工作量相当大的工作,我们要努力依靠和借助本地高校的资源来完成本项工作。

   (五)关于阳光评价体系实施的保障机制

   1、协同改革。深化课程改革,推动中小学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加快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尤其要密切关注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考试改革的有关精神。

   2、专业基础。逐步培养和建设一支具有先进评价理念、掌握评价专业技术、专兼职相结合的专业化评价队伍。

   3、经费投入。要将评价所需经费纳入教育经费预算,保障评价工具开发、专业培训、专门测试和调查、评价日常工作等必要的经费。目前前期的调研、论证、研制等费用也要给予必要的保证。

   (六)各区县教育质量评价的现状

   目前,在义务教育阶段,12 个区县都有开展类似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监测。具体情况为:

   1、由各区县教育局统一领导统一发文组织,有的区由中小教科或督导室牵头,但具体的工作从方案起草到组织实施主要是由区县的教研部门负责。

   2、目前大多数区县主要在小学阶段开展,个别区如番禺区本学期扩展到初中阶段。

   3、各区县评价指标体系大同小异,除了天河区只对学生的学业展开监测外,其他区县的评价指标都涵盖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甚至包括硬件的建设和投入等,很多是直接从学校和教师的角度来设计指标的,不同于教育部和上海市以学生为主体来表征教育教学质量。

   4、在结果的使用上,绝大多数区县都强调通过评价来规范办学,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没有直接反映学生的群体特征和个体差异。个别区如番禺进行的小学和初中办学绩效评估,结果直接与绩效奖励工资挂钩。

   5、担心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施基于改进的评价效果不高。不少区县教研部门负责人认为,在现有条件下,不搞区域性学业测试,难以保证教学质量,特别是小学。同时,无论对区域还是对学校的综合评价报告,如果没有问责,难以真正落到实处。最重要的是,如果现有的招生考试改革不协同推进,阳光评价体系效果难以乐观。

   6、各区县希望在具体研制和实施中进一步明确市、区、校各自的职责,也希望广州市的阳光评价体系不仅具有广州特色,更要有较好的实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