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实施中小学 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实验工作 阶段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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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5-04-30 14:35:49

    根据广州市统一部署,番禺区于 2014 年 6 月启动了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实验工作。开展此项工作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因地制宜,积极而为。全区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实验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现将前一阶段的相关工作情况简要总

结如下:

   一、 统一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改革实验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是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实验是各级政府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州市新型城市化发展破解教育难题、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的关键。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对于改进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推动优秀校长群体和优秀教师群体形成、以及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等均有重要意义。对此,我区统一认识,并高度重视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实验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番禺区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冯润胜局长任组长,吴岳冬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教育局教研室黎耀威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和管理全区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实验各项工作。各教育指导中心参照区的做法,成立片区实验工作小组,对辖区学校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实验进行指导、监督、落实。

   (二)建立工作机制。一是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组建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中心,区教研室负责全区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实验的组织实施;二是由区教育局与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组建“高效协同创新中心”,为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提供理论创新与实验支持;三是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组织人事科、财务基建科、教研室和督导室等相关职能科室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实验工作;四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财政部门,将开展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所需经费纳入当地教育经费预算,保障评价工具开发、专业培训、专门测试和调查、评价日常工作等必要经费。

   二、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开展改革实验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工作方案》精神,我区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积极开展了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实验相关工作。

   (一)结合实际,确定本区域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实验重点。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综合评价指标框架(试行)”和广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导向,实现面、点、线的突破,把“身心发展水平”和“对学校文化的认同”作为我区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试验的重点内容,构建和完善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指标体系。

   1.把“身心发展水平”作为实施阳光评价改革试验的重点内容。我区的幸福教育工作扎实高效,现有 13 所幸福教育实验学校,还有一支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结合这一实际情况,我区对“广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指标体系框架”中“身心发展水平”指标进行细化,建构适合我区特点的学生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自我管理的阳光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身体健康评价,把学生身体机能和体能素质是否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的情况以及视力状况作为评价内容,促进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心理健康评价,把学生了解心理健康的标准,掌握有利于心理健康的知识和技能作为评价内容,促进学生学会排解自己的情绪,约束自我行为,并应对和克服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开展自我管理评价,把学生认识自己,具备自我评估、自我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作为评价内容,使学生能够独立自主,生活自理,行为自律,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促进学生学会自我规划,能根据环境要求做出适当的调整并付诸实践。

   2.把“对学校文化的认同”作为实施阳光评价改革试验的重点内容。在“上品教化“理念引领下,我区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一校一品”岭南文化校园品牌建设工作,区内各中小学的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基础较扎实。结合这一实际情况,我区对广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指标体系框架”中“对学校文化的认同”指标进行细化,建构适合我区特点的学校认同、教学方式、师生关系、家校关系的阳光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学校认同评价,把学生认同学校的历史和文化标识(校训、校歌等),以及学生是否喜欢学校并愿意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作为评价内容。促进学生提升对学校的认同感,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建立和谐的同学关系。开展教学方式评价,把教师是否面向全体学生,是否因材施教,教学方式方法得当,课堂组织是否注重调动学生的积极参与作为评价内容,促进学生对教学的认同,对教师的尊重;开展师生关系评价,把学生是否尊重和信任老师,老师是否公正、公平地对待学生作为评价内容,促进教师坚持以生为本,把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当做己任,提升学生对教师的认同及尊重,实现师生关系的和谐;开展家校关系评价,把学校与家庭联系是否密切,家长是否认同并支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作为评价内容,促进教师与家长的有效沟通,增强家长对学校的认同感,使教育真正实现学校、家庭、社会的有机统一,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据了解,目前广州各区(县级市)中仅有番禺区把“对学校文化的认同”作为实施阳光评价改革试验的重点内容。

  (二)因地制宜,把阳光评价结果纳入中小学办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近年来,我区开展了中小学办学绩效工作,把对各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的各项指标进行绩效评估,取得显著成效。我区为此而制定的《番禺区高中毕业班工作评奖方案》、 番禺区初中毕业班工作评奖方案》、 番禺区初中办学绩效评价方案》和《番禺区小学办学绩效评价方案》等评价方案中的中小学办学绩效评估指标有相当部分内容与广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指标是一致的。为了丰富我区中小学办学绩效评估内容,促进中小学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升,推进我区教育教学改革再上新台阶,我区把阳光评价的指标内容纳入原有的中小学绩效评估中,并以此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价内容。

   (三)整合资源,提高阳光评价的科学化水平。近年,“电子书包”实验在我区取得巨大成功,利用“电子书包”的信息反馈功能和交流互动功能开展教育质量阳光评价具有明显的优势。根据这一实际情况,在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试验时,我区整合资源,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阳光评价。通过细化“阳光评价指标体系”内容,让家长、教师、学生通过“电子书包”平台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客观有效的评价,能够获得科学准确的评价数据,提高阳光评价的科学化水平。
   (四)定好策略,积极进行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实验。

   思路决定出路,策略铸造成功。为顺利开展阳光评价改革实验,我区制定了系列实施策略:一是整合资源,统筹管理;二是上下联动,以点带面;三是典型示范,分步推进; 四是加强研究,落实培训;五是注重宣传,助力实验。根据这些实施策略,我区着力做好了以下相关工作:

   1.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工作方案》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研究制定了《广州市番禺区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实验工作方案》和《番禺区中小学生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实验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完成了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的申报。

   2.召开番禺区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启动大会并进行专题培训。区教育局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教研室全体教研员、各教育指导中心主任及负责教学教研业务的副主任、各中小学校长及负责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教导主任等共 400 多人参加了启动大会。会上,领导小组吴岳冬副局长做了热情洋溢的动员讲话,领导小组办公室黎耀威主任布置了《番禺区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实验实施意见》,广州市教育研究院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研究室胡志桥主任作了“广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专题报告。

   3.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开展试点实验。“身心发展水平”是我区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试验的突破重点之一。我区在区层面开展了试点实验,于 2014 年 9 月,组建了"阳光评价—心理健康"工作小组。该小组由区心理中心主任、骨干教师和中小学专职心理教师组成,主要负责"阳光评价—心理健康"各级指标的细化、观测点的设定、测评工具的选择和量表制定等。目前,该小组在“广州市学生学业阳光评价”体系下,细化相关指标,初步确立了高中、初中、小学的积极心理品质行为表征,形成框架(详见附件 1、2、3)。此外,我区还组织辖内学校积极申报番禺区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实验学校。各实验学校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广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指标体系”中的某个项目进行实验。通过前一阶段的努力,我区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实验工作取得了良好开局。在后阶段的工作中,我区将进一步转变观念,强化导向,明确目标,聚焦重点,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实验工作。

   为此,我区将与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所、广州大学(广州人心理与行为研究中心)等专业机构合作,开展相关项目研究;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广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指标》三级指标的细化研究与实践;落实“镇片校上下联动”、“区域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等推进策略;探索具体实施与考评方式,形成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区级经验;力争为广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实验出经验、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