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阳光质量评价实验工作简报

   现我区自申报广州市教育质量阳光评价实验区工作以来,主要工作如下:

   一、工作进展及主要成效

1、高度重视,拟定实验方案,确立实验方向。按“数据+证据”的实验方案,尝试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收集反映学生综合素养的系统客观证据,建立初步数据模型,采用大数据技术对获得的学生综合素养数据做出分析与研判。

2、大胆创新,建立新型评估模式。探索“管、办、评分离”的教育管理治理体制改革模式,简政放权,委托第三方教育咨询机构,结合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体系,以及我区推进“新优质学校”建设的思路,共同进行评价观测点的细化和观测工具的研发等,力求科学性、操作性兼备。

3、建构特色指标体系。立足于《广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以下简称“阳光指标”),凸显海珠区实验项目的指标体系。评价体系从现代教育发展角度提出 3 个具有导向性的指标,即“公平、个性、开放”三个体现现代教育特征的核心要素。并将其作为海珠区改革创新的自选项目进行探索,并使之形成完整的统一体。体系中的项目指数不求面面俱到,但求突出重点、强调实证、核查数据、体现客观、便于操作。并 改变传统的关注做法与经验的评价,通过呈现办学结果与成效的指数,评判学校效能与业绩,并指引学校选择教育现代化的发展路径。

   目前,评价体系及观测点已基本建立,计划在下学期结合市的实验方案实施试评。

   二、后续工作计划

   通过实验区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深入理解我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的内涵与意义,明确了评价模式与发展方向。深刻认识到专业化和科学化在教育监测与评价中的关键作用。后续工作及计划如下:

1、观测要素特色化。继续深入学习教育综合评价的知识理论,深化理解教育综合评价的内涵。将综合评价要点、要义指标化,在我区阳光评价的框架内,结合我区“新优质学校”的建设思路,充实我区特色化内涵化的要素。

2、指标问题数据化。立足本区实际,总结并形成符合我区教育教学实际的科学的教育监测评估方法,与搜集大量尽可能客观的数据,努力找出数据与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注重数据与研究结论之间的“相关性”,逐步建构我区“教育综合大数据”。

3、实验项目重点化。立足我区申报的市实验项目“学生课业负担”与“身心发展”这两方面的内容,作重点突破,再以点带面,进一步借助市级资源,完善评价体系,并充分利用数据分析与信息化评价等手段,做好我区的实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