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教育局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

  •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 发布者:
  • 日期:2014-06-29 11:56:45

   阳光评价改革工作方案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教发〔2014〕47 号),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 教基二〔2013〕 号),积极实施《广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工作方案》,务实推进黄埔区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验目标以“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制度”为改革目标,贯彻实施广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工作方案,结合我区教育教学发展实际与教育评价改革已有基础,对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指标进行有侧重的研究,开展突破性的实验,取得区域化的成果。以“阳光评价沐浴成长”为标识,建立阳光的评价指标、手段,导向我区中小学生的学习生活充满阳光。通过综合评价改革改进教育教学,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推动优秀校长和优秀教师群体的形成,以区域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促进黄埔新型城市化建设,共圆人民满意教育之梦。

   二、实验任务

(一)在广州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引领下,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树立科学的质量评价观,综合考查学校与学生发展情况,把学业水平评价拓展到归因分析,充分发挥诊断性评价功能,构建一个包括学生品德与社会化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潜能、学业负担状况、对学校的认同等六大方面的区域性教育质量阳光评价体系。

(二)结合我区教育教学发展实际与教育评价改革已有基础,重点针对“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和“兴趣特长潜能”三大方面深入开展评价研究和实验。学业发展水平方面,深入研究不同学段学生“学会学习”、“知识技能方法”和“科技人文素养”三个关键指标;身心发展水平方面,深入研究不同年龄学生在“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自我管理”的测评指标;兴趣特长潜能方面,重点结合各学段学生“审美修养”、 爱好特长”、 实践能力”、 创新意识”等关键指标深入研究。

1.按照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教育的不同性质和特点,细化以上三大方面的评价指标、考查要点和评价标准的内容要求,积极促进广州市完成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体系的构建。结合我区近年来开展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基础和优势,先从小学阶段进行重点突破,再逐步向初中、普通高中阶段延展。就这三大方面评价内容所对应的关键指标,我们同样采用重点突破的策略,有针对性地进行细化、深化:

1)学业发展水平,针对“学会学习”指标,侧重于学生自学能力、阅读能力的核心素养研究与观测;

2)身心发展水平,针对“身体健康”指标继续实施我区中小学阳光体育活动计划,针对“自我管理”指标深入开展学生学习习惯、生活习惯的养成与测评;

(3)兴趣特长潜能,针对“爱好特长”指标侧重于学生体育特长、艺术素养的提升与考评,针对“实践能力”指标侧重于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为载体的服务性学习和档案袋评价。

2.就以上三大方面开展阳光评价实践研究,提出实施指导意见。适应不同学段的要求,分解出具体的观测点,进而细化为可测量的操作,对每个观测点列出更为具体的操作建议、指引和示范。具体说明测试对象、测评手段、测评时间、测评要求、结果呈现、结果使用等。

3.确立试点实验学校(小学 10 所、初中 5 所、高中 2 所),指导学校开展研究和实验,建立以校为本、基于过程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和教育质量管理体系。

(三)深入开展评价方式、方法的改革。进一步提炼和优化我区近几年来开展小学素质教育评价、中学学业水平评价、中小学阳光体育评价等教育质量评价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探索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结合起来,把学业水平评价拓展到归因评价,以及通过测试和问卷调查辅之以必要的现场观察、个别访谈、资料查阅等方法进行评价。通过直接考查学生群体的发展情况,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进步程度和学校的教育质量。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管、办、评”分离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同时借鉴国际评价项目的先进经验和技术,针对教育质量评价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探索适宜的评价方法和工作机制。

(四)运用评价结果促学校健康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

1.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功能,在结果呈现方面,形成提供区域、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检”报告,对评价内容和关键性指标进行分析诊断,分项给出评价结论,提出改进建议,并探索形成关注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报告的制度。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报告,注重对学校优势特色和存在的具体问题的反映,不简单对学校教育质量进行总体性的等级评价,促进学校健康发展、特色发展。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注重通过对学生各方面素质表现和进步程度的客观反映,形成促进学生持续发展的机制。

2.在结果的使用方面,把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结果作为完善教育政策措施、加强教育宏观管理的重要参考,作为评价考核学校工作的主要依据。指导学校正确运用评价结果,改进教育教学,发挥以评促建的作用。通过相关激励机制促使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学校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慎防误用和滥用评价结果的甄别区分功能,扭曲教育质量评价的初衷,助长教学中应试倾向和加重学生的学业负担。

   三、实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黄埔区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区教育局张灿华局长任组长,局党委书记唐宏武、副局长杨秀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姚建华、局调研员李赤、副调研员李月丽、局教研室主任周国强任副组长,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蔡仲庭、组织人事科谭艺君、教研室肖凌戆、孙冬梅、中教科彭晓珲、小幼科周芳、综合科黄林波、计基科林剑豪、招考办李南娟、教育评估中心贺新元等职能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改革具体任务、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实施实验项目的组织、研究、指导和推进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

在区教育局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局教研室、中教科、小幼科、综合科、教育评估中心、区教育督导室统筹协作,负责我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的组织实施。其他各职能科室积极参与,为实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协助。

(三)保障经费投入。

区教育局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所需经费纳入我区教育经费预算,保障评价工具开发、专业培训学习、专门测试和调查、评价日常工作等必需经费。保证我区在全面实施广州市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的同时,加大力度重点在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潜能三大方面展开深入系统地研究,确保取得突破性的实验成果,促进我区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四)夯实发展基础。

近几年来,我区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尤其在加强中小学体育、艺术、科技教育,以及学校特色课程建设与办学特色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成果。我区中小学阳光体育活动,以“每天一小时、每月一竞赛、每生一特长、每校一特色”为主线,有力地促进了学生的人格品质和特长潜能。我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服务性学习”为核心,有效地促进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这些为我区进一步开展教育质量阳光评价实验奠定了比较坚实的基础。我区教育局积极推进小学素质教育评价工作,围绕小学生自学能力、阅读能力、学习习惯、生活习惯、体育艺术特长等核心素养进行诊断性评价,开展了持续有效地实践研究。在如何评价学校办学特色、特色课程、学生课业负担等方面,也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探索。这些也为我区进一步开展教育质量阳光评价实验累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

   四、实验周期

(一)实验准备阶段(2014 年 5 月—2014 年 8 月)。

主要工作任务:

1.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培训学习。

2.成立我区实验工作领导小组。

3.讨论我区实施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的思路、策略,结合我区实际,初步确定开展评价改革实验的重点。

4.拟定我区实验工作方案。

5.向市教育局申报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实验区。

(二)推进实施阶段(2014 年 9 月—2016 年 8 月)。

主要工作任务:

3.召开动员会,正式启动我区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实验;

4.组织我区教育行政、教研部门、学校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进行教育质量评价改革实验培训。

5.组织我区学校申报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试点实验学校。

6.根据我区申报及市教育局确认的实验重点,围绕关键指标,组成项目小组,细化评价操作,研制测评工具。

7.在不断改进中开展评价实践研究,逐步建议为学校提供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检”报告的机制,探索推进“管、办、评”分离相结合的评价机制。

8.定期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研讨、交流,组织阶段性总结、反思活动。

9.密切关注国家和省、市高考、中考改革新政,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配套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小学对口升学制度、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制度等。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6 年 9 月—2016 年 12 月)。

   主要工作任务:

1.进行实验工作总结,撰写实验报告,推广实验成果。

2.学习借鉴我市其他区的先进经验和成果。

3.初步建立我区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指标体系以及评价操作机制。

(四)推广应用阶段(2017 年 1 月—2019 年 12 月)。

   主要工作任务:

   应用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指标体系和市中小学生学业质量评价系统,应用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成功经验,完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检”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教育评价改革促进我区教育发展和质量提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