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树人 阳光评价 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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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5-05-04 11:45:17

    ——越秀区教育局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阶段简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教基二[2013]2 号)的精神,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教育工作的实际,从研究策划、拟定方案、组织培训、落实措施等各方面,全面推进阳光评价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校教育评价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组织统筹,整体部署。赵佩霞调研员、钟慧主任督学多次组织局相关科室、教育发展中心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部署区域阳光评价专项工作。按照广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指标基本框架,按照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教育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在广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对指标体系进行分解细化,针对“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 学业负担状况”这三项评价内容,研究制定出符合越秀区教育实际的操作性强的区域指标体系。指导学校制定出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以校为本、基于过程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

   二、培训保障,扎实推进。在局领导危淑玲副局长、廖东副局长、赵佩霞调研员的带领下,局相关科室、教育发展中心、中小学校长参加了市教育研究院与特级教师协会主办的有关阳光评价专项研究工作的培训学习。发展中心选派了擅长教育统计的教研员到参加北京相关的培训。马潮兴前往华南师范大学学习统计测量。随后,还组织了针对发展中心教研员和全区教学行政进行阳光评价专项研究工作的全员培训。何咏燕副主任对越秀区阳光评价专项研究工作进行了系统介绍;石多多老师进行了提升技术保障能力的《统计与质量分析》专题培训;张荣干老师进行了《国际测评的理论与实践比较》培训。

   三、完善方案,动员实施依据广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指标基本框架,结合越秀实际,拟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方案“涵盖全面,重点突破”为,选取部分评价内容为突破口,选取部分试点学校作为实验基地,由点带面,直至在全区所有中小学全面推进越秀区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结合区域校长、行政教育工作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进一步明确阳光评价的目标:树立科学的质量评价观,综合考查学校与学生发展情况,通过综合评价改革改进教育教学,提升教育质量;通过评价改革,引导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评价观,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来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倾向;通过综合评价改进教育教学,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凸显学校特色,进一步推进越秀区教育优质均衡标准化发展水平。

   四、由点带面,重点突破阳光评价力求涵盖全面,重点突破,选选取部分评价内容为突破口,区域全员参与及部分试点学校作为实验基地相结合,从“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品德与社会化水平”“兴趣特长潜能”“对学校的认同”五方面实施研究。

1.“学业发展水平”与“学业负担状况”由越秀区教育发展中心牵头,语文科何咏燕、胡慧敏、刘成通,数学科周小穗、英语科李益华引领全区参与研究。实验学校为小北路小学(弹性作业)、农林下路小学(无作业日)。各实验学校在选择一个学科作为试点,并拟定相关方案。

2.身心发展水平德体卫艺科牵头,区教育发展中心心理健康学科崔昌淑、体育学科石多多引领全区参与研究。实验学校旧部前小学以学校团体心理辅导为研究点;桂花岗小学以大操场、大运动为研究点;清水濠小学、雅荷塘小学以“小场地大运动”为研究点。

3. 品德与社会化水平德体卫艺科牵头,发展中心化学科杨亮老师参与研究。实验学校为小北路小学、惠福西路小学。

4. 兴趣特长潜能越秀区少年宫牵头,越秀区教育发展中心美术科毕晓晖、生物科马潮兴、地理科郁华参与研究。实验学校东风东路小学(素质全面发展)、东川路小学(多元智能培养)为研点。

5.对学校的认同由小教科牵头,发展中心信息技术科朱剑瑛参与研究。实验学校为百年老校朝天小学和东山培正小学。

   五、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各实验学校及实验人员,就选择的研究方向(学业评价、学业负担、身心健康等)开始基础性工作:设计调查问卷、了解实验学校基础、研究区域过往实施的评估方案。在区域层面申报“十二五”课题,以科研的方式推进区域阳光评价专项研究工作。组织实验学校多次学习相关文件,制定校本实施方案。并指导、参与实验学校开展研究,尝试拟定相关项目的观测点。

   六、国家检测,区域联动结合全国义务教学监测做好相关工作,为进一步推进阳光评价打下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监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学业质量、体育与健康状况,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