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教育局来我院考察学习阳光评价改革工作

 3月14日上午,以丁文平副院长带队的湖南省株洲市教育考察团一行来我院了解和交流我市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工作,同行的还有株洲市教育局基教科、各区教育局和有关中小学校长。院长、院党委书记朱华伟教授热情接待了来自株洲市的同行。阳光评价改革专项工作小组副组长、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教学研究室胡志桥主任,教育质量评价与监测部钟阳主任,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研究室陈坪主任也参加了会见并与株洲市的同行交流。

朱院长首先向客人回顾了我院的历史沿革,并重点从高学历人员的引进、高层次科研项目的申报、高端人才组建大家工作室等方面介绍了我院成立以来着力创建“全国一流教育研究院”的进展和措施。

在谈到阳光评价工作时,朱院长从六个方面对广州市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做了简略介绍:一是广州市开展阳光评价具有坚实的实践基础,是原广州市教研室和广大中小学教师一代代探索和积累下来的必然结果;二是广州市开展阳光评价改革工作始终调动广泛的群体参与,通过动员一线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广泛参与,来转变学校的教育教学观念,改进教育教学行为;三是广州市善于利用同高校等学术机构的合作与协同创新,解决改革中的有关学术和实践中的难点问题;四是抽调各部门骨干成员,组建了阳光评价改革专项工作小组,具体协调和实施改革工作;五是注重与全国各地改革同行的交流,虚心学习各地的先进经验;六是市教育局在行政上大力支持,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并定期关注工作的进展。

阳光评价改革专项工作小组副组长、学前义教室胡志桥主任通过PPT演示,详细介绍了我市开展阳光评价改革工作的背景、实验内容和工作进展。广州市通过阳光评价改革与构建好校长、好教师、好学生、好学校和好的教育生态的教育框架体系不谋而合,通过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力争达到“观察学生、体察老师、洞察学校、督查政府”的目的,从根本上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针对株洲市同行感兴趣的评价指标研制情况,胡主任介绍说,研制广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是我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工作的重点。广州市在研制阳光评价指标体系时,始终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价值取向,参考了教育部正在研究的学生核心素养的最新研究,将核心素养中有关社会交往、文化素养和自主发展的有关指标全面融入进来,初步构建了涵盖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包括学生的“品德与社会化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学习潜能、学业负担状况、对学校和老师的认同”六个方面22项指标的广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指标体系,并细化到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三个学段。这些指标体系,总体上涵盖教育部的5大方面,原则上保留20个关键性指标,在评价内容上增加了学校文化认同一项,以反映广州市中小学近些年开展的以学校特色发展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优质发展的成果,体现了地方特色。而在研制工作过程中,广州市始终坚持以我为主的原则,通过调动本市教研机构和各中小学骨干教师力量,与华南师大心理学院合作,通过研制工作的推进,不仅对广州市多年坚持探索的学业质量评价工作进行了很好的总结和继承,而且达到了锻炼队伍的目的。

陈坪主任、钟阳主任等还和株洲的同行就如何与高校学术机构的合作、团队的组建、经费的预算和使用,以及综合评价报告如何发挥对学校和区域教育的改进作用交换了看法。考察结束后,丁文平副院长对我院的接待和详细介绍表示感谢,期待有机会就共同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问题进一步展开交流。

(广州市教育研究院阳光评价项目工作小组 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