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教研院[2015]19号
关于开展首届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教学成果奖评审的通知
各区教育发展中心、教研室,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暨推广交流会(2014)”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广州市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应用和共享,为下一届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推荐更多高质量的成果项目,我院决定开展首届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教学成果奖(以下简称市教研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本届市教研院教学成果奖只开设基础教育类,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
二、评审原则
(一)坚持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
(二)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并鼓励青年教师和优秀教师终身从教;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三、申请主体要求
(一)市教育系统内的基础教育学校(机构)、从事基础教育的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申请;
(二)申请人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三)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由共同完成单位或个人联合申请。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不在同一个区的,向教学成果主持单位或者成果主持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四)已获得过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申报。
四、教学成果的界定与形式
教学成果应能反映我市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成绩,其内容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可以是综合性成果,也可以是单一层面的研究成果。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方案、成果报告、教学案例、校本课程、论文、著作等。中小学教材暂不列入本届评选范围。
五、成果要求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必须围绕解决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地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本次教学成果奖设三个奖项,分别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建树,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提出个人的理论或发展和完善已有理论,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对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或在全市产生重大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六、评审程序
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成立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负责市教研院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
市教研院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分为学科组评审、专家组综合评审和评审委员会表决评审三个阶段。各阶段均采用会议评审。
学科组评审分学科类别进行,采取打分排序的方式,确定进入综合评审的成果。
专家组综合评审采取审阅申报材料和投票表决等方式进行。
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采取在听取评审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七、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需提交《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基础教育类)》(见附件1);
(二)成果报告: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探索(包括检验)过程的研究报告(见《申报表》附录);
(三)支撑材料及佐证材料:能够反映前期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四)其他与前期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五)本届教学成果奖评审不接受视频和网站材料。
八、申报办法
(一)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报送
区属单位需将各项申报材料连同《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集中报送至区教育发展中心(教研室),区教育发展中心(教研室)分类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局属单位直接报送至广州市教育研究院。
《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和《成果报告》,各一式五份;其余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申报材料分类办法:分为中学、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等四大类。其中,中学和小学两大类再按学科分类,无法按学科分类的统一归为综合类;幼儿园和特殊教育两大类不再按学科分类。
2.电子材料报送
各区教育发展中心(教研室)和局属单位将按学科分类后的《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PDF格式)、《成果报告》(PDF格式)连同全区的《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稿打包发送至邮箱ygpjkt@126.com。区教育发展中心(教研室)接收电子材料的方式由各区自行确定。
(二)申报期限
2016年1月5日前,区属各单位把所有材料报送到区教育发展中心(教研室);局属各单位直接报送市教育研究院。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接受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寄送地址
广州市越秀北路80号北楼(东濠涌博物馆东侧)501室(广州市教育研究院科研管理部),邮政编码:510055。
联系人:周雅青,电话:83820572
附件:
附件1. 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基础教育类)
附件2. 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基础教育类)填表说明
附件3. 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广州市教育研究院
2015年12月10日
附件:关于开展首届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教学成果奖评审的通知.zip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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