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关于公务车辆租赁供应商的遴选项目

  • 来源:
  • 发布者:
  • 日期:2023-03-06 15:52:19
一、采      人:广州市教育研究院

二、采购计划编号:GZSJYY-2023108

三、采购计划名称: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关于公务车辆租赁供应商的遴选项目

四、采购品目名称:服务类

五、采购预算金额:按每次实际结算

六、采购内容:
1.租赁车辆车龄在5年以内;
2.服务车辆应经公安等部门当年检验年审合格,取得交通部门颁发的客运资格,并按交通主管要求安装行车记录仪;
3.服务商必须满足至少三种车型租赁服务;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两年;
5.公务用车租赁费主要包含车辆租用费、驾驶员劳务费、燃油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及停车费等,原则上不含驾驶员食宿费用。其中,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本级公务用车租赁费用支出标准的通知》(穗财编〔2021〕4号)要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不得随车提供驾驶劳务,故9座及以下的公务用车租赁费用不得包含驾驶员劳务费。
6.费用标准:
序号 车型 规格 限价标准
1 小微型客车 9座以下 500元/日/辆
2 中型客车 10-25座 900元/日/辆
3 大型客车 26-39座 1200元/日/辆
4 大型客车 40座以上 1400元/日/辆
 
七、采 本院比选评分

八、需 如有采购意向,请填写附件意向函2023年3月7日下午14:00前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手机”为邮件标题发送至我院政府采购指定邮箱(jyyzfcg@163.com)。
(备注: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如有效报名数量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我院会在1-2个工作日内把询价文件发回邮箱,请各报名服务商根据要求递交材料;如未达到要求,我院会综合考虑需求后再次发起采购意向公告)
 
(采购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0-83186629)





 
采购意向函.docx
744d920c85fc86a2d1243a0988cff475.docx (25.08 KB)